西安官方回应“骊山建旅游度假区”:不在秦岭生态保护范围内

4月29日,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就媒体质疑骊山建旅游度假区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回应称,经认真排查核实,临潼旅游度假区不在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范围内。同时,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精神要求。
以下为说明全文:
4月28日,有媒体刊发《深度丨秦岭要拆而骊山要建“变味”的临潼旅游度假区》报道,我们高度重视,认真排查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1年5月,在《西安临潼国家旅游休闲度假区总体规划》中,规划建设总面积约27.33平方公里,按照《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临潼旅游度假区不在西安市秦岭生态保护范围内。同时,项目建设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精神要求。
关于土地利用,2010年以来临潼旅游度假区所有组卷上报的勘界报告涉及地类,严格以2009年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为准;其中涉及的耕地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按质按量进行等额补充,落实了耕地占补平衡。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媒体反映的问题,严格依照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排查核实,如存在违法违规问题,我们将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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